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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防教育日 | 新时代爱国强军谱新篇

全民国防教育日是国家设定的

对全民进行大规模国防教育的主题活动日

是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的形式之一

2001年8月31日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定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

确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

今天,是第22个“全民国防教育日”

主题是“新时代爱国强军谱新篇”

1931,沈阳城里

北大营,兵工厂,南满铁路

1937,钟山脚下

30余万,血染秦淮,神州垂泪

……

历史充满悲痛与耻辱

忘记历史等于背叛

曾经的苦难和屈辱

时刻提醒着我们

有国才有家,国安家才安”的道理

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

我们没有被眼前的和平所麻痹

更没有忘记岁月静好背后的

负重前行和牺牲奉献

你看

当天灾来袭时

“子弟兵来了就是希望”

你看

海岛边关,生命禁区

子弟兵枕戈待旦、捍卫守候

和平从来都不是免费的午餐

也不是强者仁慈的馈赠

靠的是国家的全部力量和意志

这种力量和意志

不仅仅源自中国军队

也源自于每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国无防不立,善教得民心

国家的富强、民族的复兴
离不开全民国防教育的普及
和全民国防意识的增强
“国防义务”是《宪法》以及《国防法》
赋予公民的神圣职责

由以下六个方面组成


履行兵役的义务

兵役义务是公民最重要的一项国防义务。它要求公民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军队中服役或在军队之外承担有关军事方面的责任。我国《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的义务

我国《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主要是指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任何公民都不得破坏、变更和以其他各种形式分裂肢解国家领土;维护国家政权的统一,不允许任何公民以各种方式分裂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的统一,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国家主权割让给外国。


保护国防设施的义务

我国《国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军事设施保护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

国防设施包括军事设施、人民防空工程、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和其他用于国防目的的设施。国防设施是国防的物质屏障。在战时,它是打击敌人、抵抗侵略的重要依托;在平时,它具有制约敌对力量的威慑作用。因此,保护国防设施,确保其效能的实现,是巩固国防、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具体体现。


保守国家军事机密的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保守国家机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国防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秘密物品。”


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

我国《宪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国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民应当接受国防教育。”《国防教育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在国防教育中,对于拒不履行接受国防教育义务的公民,要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除《国防法》和《国防教育法》之外,我国已有10多个省、市、自治区颁布施行了国防教育条例。这些地方性法规也对公民的国防教育权利和义务等作了明确规定。


支持和协助国防活动的义务

《国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国防建设,为武装力量的军事训练、战备勤务、防卫作战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公民履行支持和协助国防活动的义务时,应正确认识国防活动的意义,明确国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国家安全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当两者发生矛盾时,要从国家安全大局出发,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安全利益;在工作和生活中为武装力量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只要武装力量建设或作战需要,公民就应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条件,自觉提供便利和协助。

武备之要务,当以强心为先!

不要等到战争来了

才想起国防

不要等到危险来了

才想起军人

军民同心方能共筑富国强军同心圆

让关爱国防成为一种习惯

综合 解放军报、央广军事

管:战略支援部队政治工作部

办:政治工作部宣传文化中心

总编辑:胡建兵

编:韩阜业

辑:李志勇

期:第 144 期

投稿邮箱:zgzlzy2022@aliyun.com

联系电话:010-66358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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